2009年8月28日 星期五

那時候的自己

坐在往新竹車上時全身清爽,想著能不能出發的事
我做得到,我做不到,我做得到。好,或是不好。

我漸漸地想著當時在萬華課輔教室發生的細節,
社工們來了,準備帶孩子們禱告,
志煊坐不住,被喝斥了幾聲跑了出去,追也追不回來。
那天也許是週五,師大的學生發現志煊到了簷頂上,
社工們又氣又急,愈往上追,志煊愈是往簷邊擠。
我側身到小小的氣窗外,和志煊說話,也就是招降。

我說:你現在出來,我就牽著你的手走回教室,那麼就沒有人會罵你,
不然等下八點到了,大家都要回去,我也回去,你想要在裡面待到那個時候嗎?
我只會在這裡等你一下下而已,就只是現在。
只要我還在這裡,你出來,我就會帶你回去,但我馬上就要走了,
八點一到我們全部都要回去。

不知道為什麼,那天讓志煊自己爬出簷頂的窗台,
第二天站在門口等待,我覺得某種程度上,反而確立了自己的自信,
也可以成為一個所謂的好人,那樣的自信。

從新竹回來,家教結束,發呆騎車,轉過幾個施工地,炊煙台北城。
把這幾件事兩相對照,撥弄拉扯著結在我心底解不開的結。
那是一個問句。

如果他人將自己的痛苦揭開來,分享並向我傾訴,
我於是聽到、看到、觸碰到,理解,分析,卻毫不同情,
知道了,站起來,然後走開。
我應該為此感到罪惡嗎?

應該嗎?對於解決他人的難題我無能為力,
為此困頓苦厄,是的在很多時候我可以走近你並坐下來傾聽,
然後呢?要嘛我們持續地坐下去,要嘛我們站起來走開。

那麼我們是否因此去迴避,轉開眼神,
以至於側臉不自覺地抹上了歉意,言語閃爍而無力,
彷彿做錯了什麼。伸出手說自己幫不上忙,
拍了拍肩膀說你隨時都可以再來。
這樣的友善、親切,敞開雙臂,包容。是嗎?

我的答案是不需要有罪惡感。

不會去做的事,結局就只是不會去做。
善良與友好只應該限定在我可以達成的範圍裡。
事情決定了就是要做,放棄也應該要有理由,
漸漸地我感到自己醒了過來,
不,事情一點也沒有變好,
我的生活還是充滿謊言、不坦白、殘忍和令人髮指的自私,
但長久以來如影隨形的焦慮感像氣泡一樣消失在陽光下,
沒有辦法成為別人,
花費一輩子的努力終究必須堅持在自己的形態上,
我的強硬,執著,殘忍與無所謂的多情,
我的友善與體貼只對我一個人負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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