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7日 星期四

停車證風波

以前,當我年紀還很小,並且人們以為我是土生土長的花蓮人的時候,他們會問我,為何決定到台北來念書。我總是會回答:因為我趕上了最後一屆的資優保送獨立招考,於是透過了數理資優甄選,直接在北區就讀高中。

言之鑿鑿,如指諸掌。

事實是,我熱愛任何離家背井的流浪故事,我從小夢想離家。於是後來我名正言順地離家,變成打電話回家的人,在台北租屋,擁有兩張提款卡。而且,我本來就是台北人。(出生於永和醫院,因此準確地說是台北縣人或新北巿人,這是我看到疫苗記錄卡時,才知道的,關於我出生的事。)

後制服的學生時代,我幻想能夠成為一個經濟獨立,擁有自己的獨立小房間和不受打擾的生活,最好不要濫言濫情,只因禍端發於人事。但搬離學生宿舍時,我發現存款容易浪擲於性情,租屋與生活開銷兩者我亦未能兼顧,所謂獨立,只不過擁有衛浴獨立的套房,和自行負擔某些單據罷了。磁條卡變易為晶片卡,甚至Visa金融卡,仍然是我提款消費的利器。

我也希望,一生都和房貸或者車貸無緣,自由租屋,擁有某種程度的遷徙自由。但有時候我還是會明白,如果我到最後擁有自己的家庭,正常人都還是需要購屋置產,在某個地方安居樂業,最好擁有室內電話,如果有小孩的話,一輛四輪轉動,能擋風避雨的車輛也很必要。

每一件重大的購置手續都需要證件,在間諜電影裡,偽造證件好像我們進便利商店買飲料,而且他們的證件都可以暢行海關,到任何地方去。事實是,每一次都會有人要我出示證件,辦漫畫店會員卡需要學生證(沒有蓋註冊章的不行),查證消費明細需要身份證字號,所有的卡片上都有一張晶片,晶片裡紀錄著我行動的一切證明。在政府機構裡出示證件時,公務員依照法定程序,會謹慎指著證件上的名字,一一問我上面的人是誰,你的祖母是什麼名字?你的戶籍曾經遷到XX嗎?你的父親叫什麼名字?你們一家有幾位成員?你和XXX是什麼關係?

好像如果能舉證例例、言之鑿鑿,我就得以成為我,而不是其他的任何人。這時候我都會很好奇,那台屬於戶政事務所的桌上型電腦和其所連線的資料庫,到底寫下了什麼描述,讓它得以能夠成功判斷我是誰。而事實是,這些戶藉性的資料我之所以能夠對答如流,完全只是因為,上一次和上上一次來戶政事務所申辦資料時,他們問我了同樣的問題,當我無法準確回答時,就憑藉著我模糊的印象,從他們的遲疑裡推測了答案,如此而已。

終其一生我都必須扮演身份證上的那個人,將瀏海撥到兩側露出額頭,脫帽露耳,證件背面記載父母與配偶,如果沒有就要空白。如果我不是她,我無法購屋置產,行使法定公民權,無法投票出國,無法領受一定額度以上的薪資、無法兌換發票彩券,不受憲法保護。在很多時候當我自由歡笑,恣意移動於不同縣巿,騎車出遊於夜晚,我都會忘記我是她,自以為我就是我,但總會有一些人在一些時候讓我想起,如果我失去了這些證件,我的身份就會被懷疑,如果我不希望被懷疑,我就必須尋找其他擁有證件的人來證明我是誰。

你消費得愈多、看病得愈多、擁有的家人數愈多,與國家連線的資料庫們就對你了解愈多。為了法律、為了治安、為了每一個人都能不互相侵奪,為了每個人的財產都能被查核考稽,我們最好當一個能夠被證明存在的人。

沒有留言: